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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7  浏览次数:509
核心提示: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填写材料.doc关于申报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的通知成都市各门窗企业:根据市政府《关
关于申报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的通知
成都市各门窗企业: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3〕18号)精神,按照市经信委《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培育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经信发〔2012〕44号)规定,结合2014年我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为深化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鼓励扶持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和纳税,近两年连续盈利,营业收入与税收稳定增长(政策规定免税企业除外),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且符合以下条件可申报2015年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
   (一)拟上规企业。2014年预计企业年营业收入在300(含)万元至2000万元(不含)之间, 2015年营业收入可望突破2000万元。
    (二)成长型企业。2014年预计企业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企业。
    (三)小巨人企业。2014年预计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10亿元(不含)。
     此外,结合省经信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对符合“专精特新”特征(详见附件1,附件1请到协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填写材料填写)的企业原则上优先纳入培育企业名单。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企业申报书;
    1.申报书封面(附件2)
    2.申报表(附件3)
    3.汇总表(附件4)
    (二)企业简介文本(包括:企业概况、主要经营指标、品牌状况、发展规则、获奖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企业2012年12月、2013年12月和2014年9月的财务“三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2014年企业纳税凭证复印件,或国税、地税局出具的未欠税证明文件;
    (六)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七)其他证明企业成长性的资料;
    说明:(一)、(四)项要求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它均只报送电子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向所在地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市经信委。
    (二)市经信委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择优扶持的原则审核确定培育企业,并通过“成都市工业网”、“成都市中小企业网”予以公布。
四、其他事项
       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优先享受“成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各类社会化服务;优先推荐、安排享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一)财政扶持方面。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方可申报成都市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建设项目补助、新上规奖励;优先享受成都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等扶持;推荐申报国家、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
    (二)融资支持方面。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方可享受成都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成都市民营企业应急周转金政策;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下,成都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定向服务,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三)公共服务方面。纳入培育名单的企业,可享受市级公共服务平台20%以内折扣的优惠服务;优先享受成都市“银、企、校、院”四方对接平台服务。
五、申报时间:2014年12月24日前
请要申报的企业及时到贵企业所属的经信局办理申报手续。查询相关文件通知、下载申报表等附件可直接登录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cdgy.gov.cn)。
市经信委企业处联系人:朱 丽   61888769
电子邮箱:cdsjxwqyc@163.com
成都市门窗行业协会联系人:张 洁 85305338
                              
                       成都市门窗行业协会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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